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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站竞赛规程 | 山东文旅体育•“向尚运动杯” 2021年首届青少年业余羽毛球联赛
发布时间:2021-11-12      点击:687


一、主办单位

山东文旅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市羽毛球协会

二、冠名单位

山东向尚服饰文化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李宁羽毛球馆

山东康惠羽毛球俱乐部

四、比赛项目及组别

(一)比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二)比赛组别

1.A组:7周岁—9岁(2012年1月1日—2014年11月6日)

2.B组:10岁-11岁(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3.C组:12岁-13岁(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注:1.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得任意向大年龄段或向小年龄段跨组;

2.单项赛中如果1个组别报名人数不足10人,则取消该组别,组委会将返还报名费。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6日

地点:李宁羽毛球馆

六、赛事规模

因疫情防控要求,各分站赛报名人数不得超过300人,报满自动截止。

七、参赛资格

(一)因疫情原因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山东省户籍。

1.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以及学生证明资料。

2.每场比赛前裁判员现场将进行查验,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赛。

(二)报名运动员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并且比赛当天年满7周岁,参赛运动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比赛,不允许跨区报名参加比赛,在校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区或户口所在地区参赛,比赛前需同时出示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学生证原件,每一名运动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比赛,如违反以上规定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身穿向尚品牌服装参加比赛,球拍不得在拍面涂其他竞品品牌logo,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四)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适合羽毛球运动。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此次比赛,如强行做出参加此次比赛的行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比赛期间出现身体或心理的任何意外伤害,均由运动员本人和监护人承担责任。主办单位、联赛组委会不负任何责任。

(五)参与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绿码,若参赛运动员体温超过37.3℃,组委会将不允许运动员参赛。

(六)比赛前需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一)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二)后开始比赛。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比赛开始日期前三天。

(二)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将报名表(附件三)、2寸彩色照片和缴费截图发送至kanghuitiyu@126.com邮箱,主题格式:地区+组别+项目(如:东营+青少年组A组+男子单打)

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信息

2.缴费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缴费,并备注:地区+姓名,然后将缴费截图和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3.咨询电话:0531-82625553 李老师13061094097(同微信)

(三)每人限选择一个地市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有运动员跨地市重复比赛,则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

(四)报名费:扫码缴费,报名费为80元/人,凡是报名参加比赛运动员每人赠送向尚品牌运动T恤一件(价值129元)。

(五)十人以上为团报,团报联系电话:13061094097(同微信)

(六)参赛人员自行购买保险,如发生意外主办方将不承担任何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需关注山东文旅体育集团公众号,便于后期接收到赛事相关信息的公布,并且参赛运动员的家长需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加入比赛交流群,便于接收后期的赛事信息,联系人:13061094097(同微信)。

九、奖励办法

(一)分站赛

1.各地市奖励各组别前四名:第一名向尚品牌羽毛球拍一支(价值1600元左右)、第二名向尚品牌羽毛球拍一支(价值1200元左右)、第三名向尚品牌羽毛球包一个(价值600元左右)、第四名向尚品牌羽毛球包一个(价值400左右)。

2.各地市各组别前二名晋级总决赛,如获得晋级资格的运动员无法参加总决赛,按照城市赛名次递补参赛运动员。

注:所有参赛选手均有参赛证书。

(二)总决赛

1.录取前四名进行现金奖励: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并颁发奖牌。

2.所有比赛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3.组委会为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提供统一住宿安排,住宿为两人标准间,根据各运动员报到时间进行自由组合安排,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以下规则中未明确的条款,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进行补充执行。

2.所有组别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用电脑随机进行编排。

3.分站赛和总决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每局比赛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不加分,决胜局8分交换场区;第二阶段淘汰赛每局比赛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不加分,决胜局8分交换场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

4.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无法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5.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按组委会安排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所有参赛运动员应执行赛事规程及组委会其他补充规定的相关条例,服从裁判判决。凡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判罚违例、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十一、资格审查

(一)报名结束后自动进入为期1天的公示期,公示期内对个人信息有误的需及时向组委会提出。

(二)有效申诉期:如各参赛运动员发现参赛人员资格问题,需要申诉的,务必在公示期内进行。公示期内各参赛队员相互监督,如有发现违规,需由发现人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查验核实后将取消其比赛资格。比赛现场不接受任何举报。

(三)比赛现场检查: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给予临场裁判员检查,有效证件的名字、号码必须与报名资料相符,证件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所用,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取消所有比赛资格,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二、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地区分站赛阶段的裁判长、编排长及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三)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为了保证比赛良好氛围,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于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运动员,组委会有权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成绩的处罚。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联赛属于自愿性的羽毛球赛事,为羽毛球运动的爱好者们创造一个交流平台,各参赛运动员需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参与比赛。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需同意授权主办方及指定媒介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影像及其他个人资料,用于青少年业余联赛相关推广和宣传。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联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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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旅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化、全面化、定制化的体育公司。形成了集赛事运营、体育培训、体育工程、场馆运营、体育旅游、体育传媒六位一体的一站式体育服务综合体。公司已成功股改并挂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成为济南市第一家在新四板上市挂牌的体育公司,是首家省属国有控股混改的体育公司,也是中国商务诚信AAA级信用企业、获得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并获得山东省羽毛球协会秘书长单位、山东省田径运动协会副会长单位等荣誉称号。

山东文旅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助力体育强国建设”为经营宗旨。通过国际先进的体育健康理念,科学高效的赛事运作实践,立足山东放眼全国的战略布局,致力成长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体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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